友好集团: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的通知
关于公司为新疆啤酒花股份公司担保一事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通知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不真实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买卖概述
本公司近日分别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担保债务重组协议》,就本公司为新疆啤酒花股份公司分别向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解放南路支行借款10000万元、向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借款8000万元和向交行借款3000万元担保所产生的债务达成重组协议。本公司在重组协议签署后分别向长城资产公司、东方资产公司和交行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800万元和300万元,共计2100万元。该协议履行完毕后,长城资产公司、东方资产公司和交行将免除本公司为啤酒花公司分别向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解放南路支行借款10000万元、向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借款8000万元和向交行借款3000万元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本次买卖不构成关联买卖。
本公司已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啤酒花企业的担保按担保总额的10%的比率计提预计负债2100万元的议案。
2、买卖方状况
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
住所:乌鲁木齐人民路19号
负责人:顾明华
企业状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企业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好的资产,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降低损失。
②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住所:兰州天水南路525号
负责人:闫玉林
企业状况: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企业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好的资产,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降低损失。
③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住所:乌鲁木齐东风路3号
负责人:赵?炯
企业状况: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银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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