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敲诈勒索是行为罪吗
敲诈勒索是一种特殊的行为犯罪,它被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侵犯财产罪的范畴之内,重点关注的是犯罪分子推行威胁或者要挟行为的过程,而并不是最后获得财务成就的结果。在敲诈勒索案件中,犯罪者一般会通过恐吓等方法,令受害人陷入极度的恐惧之中,进而被迫交出财务,无论这一行为是不是可以真的达成,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敲诈勒索是民事还是刑事
敲诈勒索犯罪行径,无疑是是合乎规定和准则的刑事案件类别。所谓刑事案件,即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指控涉及侵有受中国刑法所庇护的社会复杂关系,国家出于追究其可能的刑事责任,会展开立案侦查、法庭审理与在特定状况下做出的刑事处罚的有关事宜。针对持以施加大硬武力威胁之方法进行敲诈勒索的鲜明状况当中,行为人挥舞着暴力威胁的大棒,以此来获得后续的财产利益,如此的行为明显是敲诈勒索罪。这种犯罪形式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于,行为人以正在计划实行的积极暴力行为来恐吓财务所有者或是持有者。这个威胁适用于所有有关人士,不只涵盖财务拥有者或是持有者,同时也包含那些与他们存在利害关系的人群。实行威胁的方案可以多样化多样性,其性质和办法将对要推行的侵害行动产生影响。威胁行为可以当场推行,也可以在将来某个时间点加以实行。从主观心理角度剖析,本罪的推行一般表现出直接有意的心态,即需要行为人需要拥有向别人强行索取财物的意图。而如果行为人没如此的意图,或者他们索取财物的动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债权人采取某种带有肯定威胁成分的言语,督促债务人尽快偿清长期拖欠的债务等等,那样这种状况便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敲诈勒索是指什么为目的
敲诈勒索犯罪行为是指行为人以非法侵占别人财物为主要目的,通过运用威胁或恐吓的方法有针对性地针对财物所有者和保管职员,强行索取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一犯罪的构成要点一般包含:行为人需要推行了威胁或者恐吓的行为;第二,该行为需要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第三,受害人需要因遭到威胁或恐吓而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处分自己财物;最后,行为人需要实质勒索到了公私财物。在司法实践中,断定一项行为是不是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需要全方位考虑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法、行为动机、行为情节与其他有关原因。
敲诈勒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侵犯财产罪,其重点在于推行威胁或要挟行为,而非仅关注财务结果。犯罪者常以恐吓方法,使受害者陷入恐慌,被迫交出财务。无论财务是不是得手,该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是对社会秩序的紧急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