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上的规定是,一个劳动者是需要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但事实上有不少公司违规不与劳动者签,也有劳动者觉得签了合同将来,就等于订立了一个“卖身契”,之后会被限制自由,等想要辞职走人的话得走复杂的步骤,因此也会拒绝签订合同。因为是由于劳动者自己是什么原因导致没签劳动合同,因此,在辞职走人的时候能否需要支付双倍薪资得视具体状况而定。
如果是劳动者由于我们的意思拒绝签订的话,会产生如下状况:
1、劳动者如果是不想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那边就能书面公告解除劳动关系,除去支付应对薪资外,用人单位还不需要支付双倍薪资及经济补偿金。这样来看,劳动者不想跟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之后的损失还是非常大的。
2、劳动者刚开始不签协议,但在一个月后不满一年期间被用人单位书面公告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和双倍薪资。这里面之所以能得到经济补偿金,不是由于劳动者不签协议符合法律规定,而是该公司违法了。
事实上,劳动者跟公司方面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责任是非常重的。而且,为了保障我们的劳动权利,一般劳动者是会跟公司方面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为了基于我们的考虑,刚开始没跟公司签,在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才被公司下解除公告书的话,在走的时候公司一般会以是劳动者自己不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一个月后工作过的几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双倍薪资,走到这一步的时候总是涉及的薪资数额较大,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最好是咨询个劳动法专业的律师,有需要的可直接委托其处置。